您好,欢迎来到天安财富登陆 | 注册2024年09月17日天安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券商专项资管
宏信证券-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项目名称 宏信证券-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项目简称 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发行机构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状态 在售
产品期限 12~24月 融资规模 2.0亿
收益分配 半年付息 资讯电话 7×24全国免费热线: 400-010-1878

预期年

化收益


10.0%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
投资门槛 100万
托管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募集时间  2014年 月 日
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投资领域  信托产品
资金用途  拟投资四川信托设立“川信睿宝”,川信睿宝受让汉能集团持有金安桥水电站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
风控措施

1.金安桥股权质押:金安桥股权质押,由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本金质押率约70%。
2.实际控制人连带担保:实际控制人李河君先生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委派董事进入金安桥:川信委派董事一名进入金安桥,保证知情权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4.自然灾害风险转嫁:要求借款人对金安桥购买足额财产保险。

补充说明

一 汉能集团简介
汉能集团汉能是当今国内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横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能源服务的民营清洁能源企业,是全球化的清洁能源跨国公司,全球最大的薄膜太阳能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13亿,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员工8000人。
实际控制人李河君先生为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2012年年末总资产431亿,净资产57亿;营业收入69.2亿,净利润7.9亿。
拥有已建成水电站7座,在建水电站3座,总装机容量4080MW,其中控股80%的金安桥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600MW,是全球最大的民营水电站。
所有发电厂总装机容量(2012年末)4283MW,年发电能力200亿千瓦。
二 产品优势总结
交易对手汉能集团实力雄厚,企业资产规模以及未来成长性十分良好。
金安桥水电站股权极具稀缺性,干流水电站具有很高的进入壁垒,需经过国家发改委等众多部门的层层审批,其股权的稀缺性十分明显。
水力发电为国家长期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未来的市场前景十分稳定。
金安桥水电站已经并网发电,渡过建设高投入期,已进入收益期,未来现金流持久、稳定。

发行机构简介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1年8月由四川省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现有股东12家,前五大股东分别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60.376%)、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9.589%)、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705%)、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507%)、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备注

一 存续期间说明: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预计为24个月,满12个月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提前结束本计划;若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延长信托期限,则集合计划管理期限自动延期;存续期不办理参与、退出。
二 收益分配说明:
       1.集合计划成立满6个月、12个月时,管理人向委托人分配收益;
       2.集合计划成立满15、18、21及24个月时,管理人在收到川信睿宝分配的部分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后,根据分配原则向委托人分配相应比例的部分参与资金及预期收益,同时注销分配的参与资金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
       3.分配原则为: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在收到川信睿宝分配的信托利益并扣除集合计划应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负债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若川信睿宝受托人分配信托本金并注销相应比例的信托单位,则管理人向委托人分配相应比例的集合计划参与资金及对应收益,同时管理人将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本集合计划终止时,对集合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并对剩余投资收益、本金进行分配;
三 特定风险分析:
       1.我司将加强内部管理,恪尽职守,并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科学的分析,力争降低因我司的管理不当而对本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2.其他风险对策:我司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断分析潜在的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本计划利益。
       3.营业部不得采取保本保收益等措辞违规向客户推荐产品,同时应严格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工作。
四 产品风险提示:
      1.投资于川信睿宝1号所面临的风险:
       (1)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作为川信睿宝1号的委托人与四川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对于本集合计划而言,若标的信托的交易对手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信托财产将产生损失,导致四川信托未能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本金和收益的支付,将会影响本集合计划的收益。
       (2)由于川信睿宝1号受托人并不保证信托计划的收益,集合资管计划加入该信托计划存在不能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以及信托计划延期的风险,上述情况均可能给委托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2.投资者在参与本资管计划之前,应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并仔细阅读《宏信证券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宏信证券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宏信证券聚宝1号资管计划风险揭示书》,本简介如与上述文件有冲突,以上述文件为准。

会员专区|法律声明|关于天安财富|人力资源|联系我们
天安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6742号-1
7*24小时全国免费财富热线:400-010-1878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0号44栋二层中区
渠道合作    QQ: 2945559535          Email: product@tacf.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