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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金色朝阳少儿教育金保障计划
项目名称 人保寿险-金色朝阳少儿教育金保障计划
产品简称 金色朝阳少儿教育金保障计划 产品类别 重疾险
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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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 中国保监会
保险期限 至25岁 产品状态 在售
预定起点 3697元 咨询电话 7×24全国免费热线: 400-010-1878
最高保障 10万 年龄上限 14
缴费方式 半年/年缴 缴费期限 --
产品详情

保障权益:
1.研究生教育金:6000元,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22、23、24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分别按约定金额给付研究生教育保险金。
2.大学教育金:6000元,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18、19、20、2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分别按约定金额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3.高中教育金:3000元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15、16、17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分别按约定金额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4.创业金:9000元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2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给付创业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身故当时应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18岁后身故的,给付2倍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给付3倍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未满四周岁,则《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全残保险金:全残当时应给付的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18岁前全残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18岁后全残的,给付2倍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给付3倍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年龄未满四周岁,则《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补充说明

1.红利: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2.重大疾病保障:主合同的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因意外伤害导致或者等待期后(90天后)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该保障责任终止。

发行机构简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是由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 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及国内其他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现代股份制保险企业。公司充分依托中国人保(PICC)的品牌和资源优势,借鉴国际先进技术,整合外部社会资源,致力于成为中国专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引领者,把人保健康建设成为理念先进、制度科学、技术领先、影响广泛的大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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